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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肃南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第二季度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1日止,若公示的保障家庭情况不实,在公示期内可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 6121014
点击下载:2023年第二季度发放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