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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3-26 16:06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总体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地力保护制度,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领作用,切实推动“藏粮于地”落实落地,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鼓励各乡(镇)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农民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三、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补助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实际补贴面积为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005年农业税取消以前缴纳农业税的农户),2005年以前未缴纳农业税的农户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要求。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3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规模、标准。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92万元,全部用于补贴全县各乡(镇)承包土地的种粮农户。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审核上报的计税面积(农村税费改革时确定的计税面积为基数),并按照“三年粮食平均产量占60%、计税面积占40%”的分配比例,对补贴资金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分配至各乡(镇)。

(四)补贴发放方式。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资金通过“社保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基本信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面积。并根据公示情况进行纠错,确保公示内容和实际情况相一致。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乡(镇)政府审核无误,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上报县财政局进行最终核实。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惠农资金管理系统发放至农户“社保卡”账户。

四、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方案制定,核实各乡(镇)上报应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农户信息,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更新等工作,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馈问题。

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测算分配下达补贴资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行全面监管,适时对各乡(镇)补贴管理发放工作进行专门抽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应享受补贴农户的信息落实、审查、公示;负责“惠农资金管理系统”“社保卡”信息的录入、更新等工作,对补贴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负责本乡(镇)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监管工作。

肃南县信用联社:按照审核后的补贴花名册,及时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社保卡”账号。

五、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各乡(镇)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宣传力度,不折不扣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测算分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核实本乡(镇)符合补贴标准的耕地面积及补贴对象,并在规定时限内在乡(镇)、村予以公示。严格执行县上测定补贴标准,认真核对补贴信息,对补贴信息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正,确保补贴面积、补贴对象真实可靠。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保卡”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各乡(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政策有效实施。

(二)严格资金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四不准”“五到户”要求,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和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要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兑付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各乡(镇)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补贴发放各项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保证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肃南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肃南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3.肃南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点击下载:肃农发〔2024〕86号关于印发《肃南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头2024.4.16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