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8第2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经拖拉机所有人申请,并经所属村委会确认,现对以下连续多年未参加安全检验且达到报废年限的70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予以注销,公告发布后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相应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各乡(镇)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注销名单。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8日
点击下载:2024年各乡镇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牌照行驶证注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