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南县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0 09:50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政策解读:图解 | 肃南县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实施方案(2023-2024年)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肃南县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8


肃南县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实施方案2023—2024年)

为加快推进肃南县全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步伐全力打造生态有机农牧业示范样板不断提升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推进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中绿基〔2020〕14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一)基地概况肃南县是全省重要的畜牧业商品基地,也是草原畜牧业大县境内草原广袤有天然草原2677.55万亩分别占全市全省草原面积的701%和11.41%是中国六大草原之一祁连山草原核心牧区2022年天然草原平均总覆盖度达到70.6%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生态地位为发展有机农产品提供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条件

全县牲畜饲养品种以甘肃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藏系羊为主是发展有机畜牧业和生产有机农产品的畜种基础其中甘肃高山细毛羊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自主培育的我国第一个高原细毛羊品种、甘肃省第一个家畜培育品种近年来围绕祁连山特有的肃南马鹿等种质资源拓展了部分特色品种养殖产业2022年牲畜存栏量达到77.78万头(只)其中牛8.16万头68.81万只年内出栏各类牲畜63.1万头(只)肉类总产量1.2产量0.19万吨牛奶产量1.17万吨畜牧业收入约占农牧民收入的65%以上

全县人工牧草种植始于20世纪70年代,人工牧草主要以苜蓿、燕麦和饲用玉米为主因地带性气候差异分布在不同乡),2022年完成人工牧草种植13.41万亩(非基本农田)优质饲草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量达到10万吨以上主要用于舍饲和冬春季家畜补饲基本满足需求为发展有机农产品提供了饲草料补充

(二)有机产品发展情况全县现有畜产品和牧草加工企业9家其中九润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桦树林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国营宝瓶河牧场3家企业已取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申报畜禽养殖生产面积40.3万认证羊生产规模1.6万只、产量0.052万吨牦牛生产规模0.074万头、产量0.022万吨,地域涵盖皇城、大河、康乐、马蹄祁丰5个乡(镇)和宝瓶河牧场。新取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企业2家,分别是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畜禽养殖生产面积1.86万亩,认证马鹿生产规模0.027万头、产量0.004万吨;百盛现代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紫苜蓿生产面积0.5万亩、产量0.422万吨。完成全县7个乡(镇)牛羊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九排松”(肉)“赛美努”(毛)商标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肃南甘肃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肃南马鹿鹿茸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认证达到21个“三品一标”畜产品占生产总量的比重达到62%以甘肃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为主的特色畜产品体系日趋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自然生态禀赋,厚植绿色发展根基突出甘肃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优质牧草等特色优势产业“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农产品资源优势,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有机标准大力推进有机化生产、绿色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创建、法治化监管力争全县农业发展产地环境持续改善有机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全力打造全域有机农产品基地实现特色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持续推进养殖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养殖治污减排固碳工作不断提高良种化水平、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生产管理技术水平和疫病防控水平。

2.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基地建设中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基地建设的体制机制,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最大程度发挥引领作用。注重运用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户等经营主体带动引领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3.坚持政策扶持,融合发展建立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激发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有机农产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有机农产品品牌,壮大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快构建以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延长产业链、贯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4.坚持示范引领,统筹推进总结提炼推广有机农产品发展典型经验,以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为抓手,探索建立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的生产体系、标准体系等相关机制,统筹推进全县有机农产品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巩固提升现有3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新取得有机(含有机转换)农产品认证证书2个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4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可追溯覆盖率达100%有机农产品生产能力大幅增强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发展基础生产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推进体制机制全面构建、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三化”草原植被和土壤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以皇城镇马蹄乡康乐镇、大河乡等乡(镇)为主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开展草原动态监测构建草原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推广天然草场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稳步提高草地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优化农业产地环境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农业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集成推广节水、节肥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行健康养殖实施农牧业投入品减量化行动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有效机制持续推进肥农(兽)药减量增效扩大有机种养循环试点推进废旧农膜农(兽)药肥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各项制度和生产技术规程集成应用贯彻全程、简明适用的标准综合体带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490%以上土壤环境监测符合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大力实施甘肃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肃南马鹿等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在皇城镇、康乐镇大河乡马蹄乡祁丰乡明花乡及宝瓶河牧场建设甘肃高山细毛羊藏系羊肃南牦牛、肃南马鹿有机种质资源库在皇城镇、康乐镇、大河乡建成60万只甘肃高山细毛羊基地;在皇城镇、康乐镇、马蹄乡、大河乡、祁丰乡建成10万头肃南牦牛基地在大河乡建成800头肃南马鹿基地在明花乡建成15万亩优质牧草基地培育以地方特色品种开发为主的有机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升生产水平

4.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安全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健全完善农(兽)药购销全程电子台账制度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使用机制,逐步推行农(兽)药肥料购买实名制定额制管理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流通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非法添加行为确保肥料、农(兽)药等投入品严格执行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围绕甘肃高山细毛羊、肃南牦牛、肃南马鹿、苜蓿等特色农畜产品制订有机标准化技术地方规程加快形成科学适用衔接配套的有机农业地方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建设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发展畜禽标准化和生态化养殖推进标准转化应用全面提升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探索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模式研究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强有机农产品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技术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构建科研、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5人以上实施推广科研项目成果转化7个以上培育区域特色品种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示范推广及宣贯培训,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应用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推进增量扩面

7.建好生产基地抢抓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县利好机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和鼓励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有机生产、申报有机认证,有序推进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扩大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和产品产量,坚持年度检查和随机抽检相结合加强基地建后监管,确保基地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2024认证羊活体总养殖量60万只、牦牛活体总养殖量5万头马鹿活体总养殖量500头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培育龙头企业。坚持以工业思维谋划现代农牧业,突出有机农业优势产业,走好特色发展精深加工的路子做好“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和“接二连三”文章重点培育一批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及三产融合发展型的示范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进有机牛羊肉、鹿产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向有机产品集群化发展加快构建有机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集牛羊肉精深加工与云仓供应链中心1个区域公共品牌运营中心1个智慧牧场数字化平台1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推进品牌建设。做深做足“土特产”文章,大力推进品牌强农,实施以草原惠成、肃南马鹿、回纥牧场3个省级“甘味”品牌为引领,“九排松”“赛美奴”2个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商标品牌为根本的品牌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组织、品质监管、市场开拓、宣传推介、经营销售全链条品牌化经营管理引导调动行业协会、涉农企业、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积极性,推进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态农产品商标认证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2024年全县累计认证有机农产品6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健全监管制度

10.实行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到2024年,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广使用由农牧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质量跟踪、市场流通的全流程防伪可追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落实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制度,健全信用体系。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开证模式,实现合格证信息精准化电子化。推动形成基地出具合格证“准出”与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货查验合格证“准入”相衔接的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域创建有机农产品基地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日常事务,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专人专班负责跟进落实工作机制确保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争取并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技术、资金支持,建立稳定的有机农产品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在基地建设、产业发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健全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拓宽融资渠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健全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协调机制,坚持以企业(合作社)投入为主体,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和民间资本加大对有机农产品发展的资金投入,创新和开发农牧村金融产品,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模式,最大程度的发挥各类资源要素的聚合效应。拓宽农业保险政策覆盖面,增强有机农产品基地发展抗风险能力

(四)强化督导考核。发挥考核约束激励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估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和县政府重点督内容,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任务推进缓慢的乡(镇)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督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