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三个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1.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2.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3.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4.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6.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渠道
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通过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平台或手机下载安装“甘快办”APP、“掌上民政”APP进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或拨打救助服务电话进行救助申请。
各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因疫情或者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和其他基本生活遭遇困难等群众的持续关注,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并积极主动协助提出申请,帮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附件:肃南县及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法定工作日内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肃南县民政局:0936-6121532
红湾寺镇:0936-6121207
康乐镇:0936-6280156
白银蒙古族乡:0936-6280091
马蹄藏族乡:0936-8891689
大河乡:0936-6210001
明花乡:0936-6123901
祁丰藏族乡:0936-6164852
皇城镇:0936-6358807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