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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肃南县委办公室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解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9 09:27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各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意见》(甘办发〔2019〕4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9〕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快建设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全面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彻底摸清全风险隐患底数。以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林草防火等为重点,开展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开展重点区域的民居、桥梁隧道、河堤大坝、供电供水、通信、交通设施及生产经营单位等建构筑物结构调查和抗灾性能评价,建立贯通、行业领域信息共享的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研究确定灾害风险区划,编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牵头部门: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县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地震局、气象局、县武警中队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继续实施森林资源培育、退牧还草、固沙防风工程,加强水、气环境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大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红线内及附近的居民按规划有序搬迁,科学规划生态移民居住和工农业生态布局。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气象局

(三)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在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易发区,以乡村民居、城老旧房屋、学校、医院、幼儿园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危化品厂库、水库大坝、重大工程等为重点,实施抗震加固工程。严格新建、改扩建住宅和公共设施等抗震标准。加强一般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民居、公共设施的加固改造,实施农村民居加固示范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

牵头部门:住建局、地震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工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水务局、县卫健局应急局、县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

(四)实施防汛抗水利提升工程。实施黑河等主要河流及山洪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实现河流堤防全面达标。全面提升黑河等主要河流及洪涝灾害重点防治区综合防御能力。持续加强水库、河道隐患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基本完成病险水库和水闸、河堤除险加固任务。全面治理挤占河道、排洪沟等空间的建构筑物。加快完善堤防、排水管网、滞蓄场所等城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推进县城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小型水库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和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城备用水源地建设,提高使用水应急保障能力。依托张掖丹霞通用机场,配合西北人影能力项目建设,推进祁连山及旱作农业区人工增雨(雪)体系建设,提升抗旱能力。

牵头部门:水务局、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地震局

(五)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规划》,强化工程、生物、避让等综合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及地震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对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结合脱贫攻坚、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改造等,推进灾害区移民搬迁。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水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应急局、扶贫办、地震局

(六)实施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依托张掖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力推进我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尽早实现与省、市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网互通。依托国家区域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协调(甘肃张掖)装备库及张掖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训基地、张掖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甘肃应急管理学院矿山(张掖实训)基地,建成一支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抢抓国家建设应急救援航空体系机遇,依托张掖市丹霞通航产业园张掖国家自然灾害救援基地建设,拓展救援渠道。加快我县重型机械化应急队伍建设,组建级应急工程队伍。着眼长远,立足实际,加快协调,统筹推进,尽快培育组建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救援、综合消防、森林草原防火、交通运输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因地制宜,提前规划,合理储备救灾应急物资,构建、乡、村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强化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应急救援方面支持,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

牵头部门: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县卫健局地震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

(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在已有地质灾害信息平台、气象信息平台等基础上,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全域覆盖的灾害感知数据采集传输网络。建设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平台,融合风险隐患监测感知数据,实现灾害全要素综合监测。构建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加强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处理,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协同推进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信息化建设,形成空天地一体监测预警体系。

牵头部门:应急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地震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积极推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引进先进的自然灾害防治技术,提升应急指挥通信、应急救援装备轻量化、智能化、标准化和应急交通装备、医疗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大经费投入,配备先进的应急救援设备,加快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获取、应急防治、生命搜索救援等领域关键技术。强化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灾害防治技术科研工作,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

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局、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

(九)实施全民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整合各类资源,建设全防灾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遍及城乡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以5.12、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安全常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工程,经常性地组织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全面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发挥带动示范作用。

牵头部门: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二、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灾害。成立肃南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制度,编制工作规划,形成抓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体系,细化任务分工,靠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

(十一)科学谋划推进。坚持生态优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针对关键领域、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确定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列入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落实,切实发挥灾害防治各项工程的作用,努力提升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十二)加强投入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同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切实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要适应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新形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培养灾害防治专业人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县村三级应急救灾工作队伍。

(十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培育壮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建立社会工作者防灾减灾救灾服务联动机制,逐步壮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大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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