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精神,经企业(个人)自主申请、乡(镇)初审、县人社局通过核查工商信息、实地考察,审核肃南县祥途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祁羊牧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和肃南县裕蕾生态养殖场、肃南县沁歌尔食品加工店等24家个体工商户属于首次创办,且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法人类型属于返乡创业人员群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按照政策规定,拟给予26名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创业者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130000元,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若所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我局将取消被反映对象享受补贴资格。
公示日期:2026年9月4日—9月10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6-6122200、0936-6126292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