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加强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事务登记,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局,正科级建制,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与资金管理股)
2、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规划股
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股
4、森林草原管理股。
4、皇城、马蹄、康乐、城区、明花、祁丰、祁青7个自然资源所。
(二)肃南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及3个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如下:
1.肃南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肃南县林业工作站
3.肃南县明海林场
4.肃南县县城园林绿化管理站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510.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01.4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751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0.4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751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97万元,占24.66%;项目支出5658.48万元,占75.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51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01.4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1.4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技术服务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歌咏活动比赛奖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有退休费用的产生。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2023年度矿山整治修复资金和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造林区水毁灌溉管网及围栏设施恢复维修资金。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省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和县级驻村干部补助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7.14万元,支出决算为335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此类科目的新增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该科目资金减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新增灾害防治类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67万元,减少2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对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8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9万元,下降20.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公用经费相对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及各自然资源所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6万元,下降22.1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等。
我单位2025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及林区巡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5.95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9.86万元,支出决算为70.0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49.99万元,支出决算为45.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车辆实际金额采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9.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9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若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请在此项下注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若有附件,请插入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54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4个基层站所更新购置外业调查及生态环境巡护车辆经费等2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4个基层站所更新购置外业调查及生态环境巡护车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99万元,执行数为45.04万元,完成预算的90.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针对4个基层站所更新购置外业调查及生态环境巡护车辆安排的经费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推进各项工作,资金已按期完成支付。有效保障了基层站所外业调查和生态环境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升了基层自然资源部门的野外作业保障能力和工作效率。
(2).2023年度矿山整治修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06万元,执行数为2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2023年度矿山整治修复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成本控制成效完全达标,项目涉及的全部资金已按期完成支付,有力保障了辖区矿山整治修复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3).2024第三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700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发放的核心任务规范资金拨付全流程管理,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对应到搬迁群众,目前项目资金已按期全部完成支付;切实保障了避险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帮助搬迁群众规避地质灾害风险、改善居住条件,对促进区域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预拨2025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2万元,执行数为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围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工作要求,精准摸排核验确定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有序推进搬迁安置全流程工作,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抵御自然灾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切实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助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加快生态建设进程,搬迁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均按要求顺利推进。
(5).预拨2025年生态及地质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5万元,执行数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求精准摸排、审核确定搬迁对象,全年累计完成21354户搬迁安置,搬迁安置率达到100%,补助资金标准严格按10万元/户的要求执行,资金使用整体合规,搬迁安置工作推进及时,资金兑付率达99%,搬迁群众的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大幅提升了群众免受自然灾害威胁、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仅剩余一户尚未完成补助资金支付,相关未支付资金将结转至2026年度继续完成支付,整体各项绩效指标均按既定要求有效落地。
(6).预拨2025年第一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万元,执行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期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严格对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精准摸排、审核确定符合搬迁条件的对象,顺利完成2025年度129户搬迁任务,同时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资金兑付流程,确保对应财政补助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户项目整体各项工作均按既定要求有序落地,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成效。
(7).天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豁洛河石灰石矿(整合)等10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按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相关工作项目落地有效保障了矿产资源出让收益核算的科学性,助力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8).肃南县皂矾沟西水泥用石灰岩矿勘察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执行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肃南县皂矾沟西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查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对应经费已按期全部支付完毕后续项目实施单位将针对暂未取得满分的质量利用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优化工作推进举措,保障项目预期效益充分落地,切实推动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取得实效。
(9).肃南县康乐镇榆木庄村二层台子潜在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后续项目实施单位将针对暂未取得满分的质量利用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优化工作推进举措,保障项目预期效益充分落地,切实推动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取得实效。
(10).肃南县耕地智保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3.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41.24万元,完成预算的34.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后续将加快推进剩余相关工作,逐步搭建完善“人防+技防”的耕地保护动态监管体系,切实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响应效率与管理水平。
(11).省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贷款贴息资金(第三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当前因银行尚未完成结息清算程序,贷款贴息补贴资金暂未完成支付,待银行完成对应结息清算流程后,即可第一时间拨付贴息资金,全面落地各项预期绩效目标。
(12).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2.06万元,执行数为54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涉及的5420600元拖欠企业账款已全部按期完成足额支付,有效保障了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企业坏账损失,提升了企业资金周转使用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各项相关工作均按既定要求落地落实。
(13).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有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4万元,执行数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所有绩效指标完成率均为100%,顺利完成了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全部既定任务,相关经费使用也按要求落实到位。
(14).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执行数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整体质量达标、各项工作推进及时,投入资金效益实现比例达到98%以上,有效提升试点相关工作效率10%,县直各相关单位对项目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各项绩效指标均按要求落实完成,整体项目执行完全符合既定的项目设计要求。
(15).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技术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执行数为115.675万元,完成预算的59.0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按照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对应支付进度,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为后续全部规划编制工作收尾筑牢了基础。
(16).第四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38万元,执行数为12.9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符合预期要求,项目整体实施成效良好。
(17).地籍调查暨数据库“一张图”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预计2026年完成项目招投标及施工。
(18).2025年调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保障了搬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搬迁户满意度达到90%,各项绩效指标均全部达标,顺利完成项目既定工作任务。
(19)2025年省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和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武瑞岳忠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6万元,执行数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驻村补助发放相关管理规范,依规完成全部驻村帮扶相关经费的审核、拨付流程,对应补助资金已按期全部发放完毕。
(20).2025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贷款贴息资金分为省、市、县三级,市级补贴资金未到位,银行尚未完成贴息流程。
(21).2025年公务员三等功和给予嘉奖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执行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落实了公务员奖励相关政策,充分激发了单位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整体保障了项目各项工作顺利落地实施。
(22).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4万元,执行数为7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按照项目性质足额支付完毕,全面保障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地见效。
(23).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188万元,执行数为0.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各项工作均按计划有序落地,有效发挥了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的使用效能。
(24).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员等级补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88万元,执行数为6.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所有补发薪资均在定额标准内核算发放,15名涉及调标的职员补发工资全部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职员的合法薪资权益,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5).2023年度矿山整治修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06万元,执行数为20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涉及的全部资金已按期完成支付,有力保障了辖区矿山整治修复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26).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8.39万元,执行数为618.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对照既定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在成本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定额标准,经费支出全部控制在定额范围内相关生活补助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日常公用经费按需保障,所有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经费使用合规高效,有效保障了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的切身利益。
(2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8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年初预算数0元,全年预算数8034.47元,全年执行数8034.47元,执行率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按照项目设计执行,保障残疾人权益。实际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完成项目支出,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项目目标全部达成。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分整体支出、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五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1)整体支出指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100%,评分10分,自评分10分;(2)成本指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预算执行率、成本控制率均为定额标准内,评分20分,自评分20分; (3)产出指标:项目实施数量、推进时效均按计划完成,完成率、达标率、资金支付及时性均为定额标准内的100%,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4)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投入资金实现效益达标,有效保障了残疾人权益,达到预期社会效益,评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相关单位)满意度达到95%以上,符合年度目标要求,评分10分,得分10分。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28).“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员等级补发)(0.02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元,全年预算数235元,全年执行数235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资金足额执行到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分整体支出、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五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1)整体支出指标:“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员等级补发)”项目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100%,评分10分,自评分10分;(2)成本指标:“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员等级补发)”项目成本控制率为定额标准内的100%,评分20分,自评分20分; (3)产出指标:“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员等级补发)”项目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完成率100%,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4)效益指标:达到年度指标≥85%的要求,完成率100%,评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5%,达到年度指标≥85%的要求,完成率100%,评分10分,得分10分。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29).“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16.19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元,全年预算数161930.97元,全年执行数160641.94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资金足额执行到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分整体支出、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五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1)整体支出指标:“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100%,评分10分,自评分10分;(2)成本指标:“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成本控制率为85%,达到年度目标≥85%的要求,完成率100%,评分20分,自评分20分; (3)产出指标:资金支付时效及完成率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完成率100%,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4)效益指标:项目资金利用率为85%,达到年度指标≥85%的要求,完成率100%,评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5%,达到年度指标≥85%的要求,完成率100%,评分10分,得分10分。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30).“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0.94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4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元,全年预算数9360元,全年执行数9360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及时并足额发放到位。实际完成情况:已完成目标任务,项目实施成效达到预期要求。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资金分整体支出、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五个指标,自评情况分析如下:(1)整体支出指标:“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执行率100%,评分10分,自评分10分;(2)成本指标:“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资金成本控制率为定额标准内的100%,评分20分,自评分20分; (3)产出指标:“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资金发放金额(9360元)、足额并及时发放均符合年度指标值,评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4)效益指标:通过“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项目资金支出,提高职工收入,评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5)满意度指标:通过“人员类保工资(有毒有害津贴)”资金的实施,职工满意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评分10分,得分10分。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未偏离绩效目标。
(31)“2025年人工生态林管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落实到位,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额执行,严格落实成本管控措施,通过内部调配人员、规范能耗管理等方式有效节约项目资金,资金使用效益良好;二是管护产出成效扎实,全年完成2900余亩人工生态林常态化管护,超额完成管护面积任务,林地管护合格率达100%,各项管护工作均按时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管护任务;三是综合效益充分凸显,项目区植被盖度显著提升,森林防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持续增强,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同时带动周边农户降低养殖成本、增加经营性收入,生态社会效益双向提升;四是群众认可度较高,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圆满完成年度满意度考核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管护工作时效精细化不足,零星苗木补植、设施维保等工作存在短期微调情况,未能实现极致时效管控,主要原因是林区管护范围广、点位分散,零星作业受天气、现场条件影响较大,作业统筹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二是成本管控、生态及社会效益未实现满分达标,成本管控细节仍有优化空间,林区多元生态价值挖掘、农户增收赋能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常态化管护提质增效机制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管护时序统筹,提前制定精细化作业计划,结合林区作业实际预判各类影响因素,优化零星补植、设施维保等零散工作的调度流程,全面提升管护工作时效;二是深化成本精细化管控,进一步细化各项管护开支审核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三是提质增效扩面赋能,持续优化林区管护模式,巩固生态管护成果,深度挖掘林地生态经济价值,拓展农户增收途径,进一步提升项目生态、社会效益,全面提升项目整体绩效水平。
(32).“2025年 “三北” 工程明花乡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县级配套(明海林场县属国有农场退耕还林地生态管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6.3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6.2 万元,执行数为 16.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执行规范到位,预算全额执行,严格落实成本管控,严控亩均管护成本,节约能耗开支,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二是产出任务全面完成,保质保量完成 610 亩林地管护任务,有序开展灌水、病虫防治、修枝抚育、设施维护等工作,管护完成率超额达标,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三是生态效益成效显著,有效提升林分质量和植被盖度,增强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作用,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四是服务满意度达标,群众及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考核标准,获得良好社会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管护工作时效把控不够精细,个别管护环节推进节奏略有滞后,未能实现满分,主要是现场管护工序多、统筹衔接不够精准;二是综合效益提升空间较大,生态社会效益指标未满分,生态价值长效转化、精细化管护提质力度仍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压实时序管控要求,细化月度管护计划,精准统筹各项管护工序,全面提升作业时效与完成质量;二是持续强化精细化管护,优化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进一步提升林地管护质量;三是深挖生态长效效益,巩固退耕还林管护成果,持续提升区域生态治理水平和综合绩效。
(33).“2025年自收自支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3.3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43.77 万元,执行数为 143.7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全额执行,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及预算标准管控支出,经费全部控制在定额范围内,资金使用合规规范;二是保障产出成效扎实,足额保障 8 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及时发放,常态化保障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保障单位运行平稳有序;三是综合效益充分凸显,有效稳定干部职工队伍,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单位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有效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四是群众认可度较高,职工满意度达 95% 以上,圆满完成年度满意度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成本精细化管控仍有短板,经费虽在定额内使用,但细节管控不够严格,未实现满分达标;二是薪酬保障、经费使用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仍有提升空间,日常工作提质增效力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经费精细化管理,细化经济科目支出管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优化人员经费保障流程,细化发放时序、规范支出流程,提升保障质效;三是健全长效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夯实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项目整体绩效水平。
(34).“2024 年市县级专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76.34 分,自评结果为合格。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0.6 万元,执行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管控合规有序,项目无违规支出情况,成本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是部分产出指标落实到位,项目管护质量、工作时效指标均按期完成;三是综合效益基本达成,项目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顺利达标,具备良好的后续实施基础;四是服务满意度良好,项目奖励对象满意度达到年度考核标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偏低,本年度未完成专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核心专利数量产出指标未达标;二是项目推进受限,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约束,本年度无对应合规支出项目,导致资金无法列支使用,项目整体绩效完成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储备摸排,常态化梳理辖区专利达标主体,提前建立补助项目台账;二是精准吃透资金政策,严格对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提前谋划年度实施内容,提升预算执行率;三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精准对接政策要求,保障专利补助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提升项目绩效水平。
(35).“2025年生态管护站、公益林管护站条件改善和日常巡护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20分,自评结果为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管控规范合规,项目未发生任何支出,全程无违规费用列支,成本管控指标达标;二是项目储备有序推进,按计划开展管护设备采购前期招标筹备工作,为后续管护站条件改善、日常巡护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为零,年度资金未发生支出,管护站条件改善、日常巡护保障等产出任务未按期落地,生态效益、服务满意度指标均未完成;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核心原因是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摩托车采购、巡护油料保障等实施内容的招标流程周期较长,年内未能完成实质性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紧盯招标采购流程,尽快完成管护设备采购工作,确保202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工作;二是强化项目时序管理,提前谋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做好前期筹备工作,有效规避资金下达滞后带来的实施延误问题;三是压实项目工作责任,全程跟踪项目推进情况,保质保量完成管护站条件改善、日常巡护保障等任务,全面提升项目绩效水平。
(36)“2025年县城园林“一廊两带”及南北坡造林绿化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1万元,执行数为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2025年新增苗木花卉种植;二是完成城区及造林区全年周期的养护。
(37).“劳务派遣人员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99万元,执行数为7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2025年劳务派遣人员全年工资发放;二是完成2025年劳务派遣人员全年社保按时缴纳。
(38).“2025年肃南县抗旱应急车辆运行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36.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应急抗旱车辆全年维修维护;二是完成2025年应急抗旱车辆全年车辆正常运行。
(39).“2024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员等级补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工资调资按时发放。
(40).“造林区水毁灌溉管网及围栏设施恢复维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64万元,执行数为3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是及时修缮造林区水毁灌溉管网及围栏设施,2是保障造林区灌溉正常。
(41).“2025年县级优秀人才专家工作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1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是及时开展专家培训,提升业务素养,2是打造了专家工作室。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度资金使用率有待提升。本年度部分建设类、规划类项目存在预算资金未全额执行、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个别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受地域环境、施工季节、前期手续审批流程等客观因素制约,部分规划编制类项目建设周期长、环节多,年度内无法全部完工落地;同时项目前期谋划精细化程度不足,工作推进节奏科学预判进度,导致年度资金预算与实际执行匹配度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剩余资金的支付审核进度,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合规待付资金的拨付,进一步提升资金执行率;二是后续同类购置类项目前期充分开展市场询价调研,精准测算预算额度,缩小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的偏差,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三是建立项目资金执行月度跟踪机制,及时梳理资金支付过程中的堵点,提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障项目资金按进度高效使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1-41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