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2025年度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6-09-07 16:01 来源: 作者: 背景色: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基金稽核、风险防控、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五)贯彻执行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以及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统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群团、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宣传报道、政务公开、文稿起草、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负责落实《人力资55源市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和流动调配工作,承办调配相关手续;承担高层次紧缺人才开发、引进、管理、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及合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和职称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统发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认定及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审核、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三)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法规股。负责贯彻落实社会保障、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我县社会保障、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统筹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全县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康复;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及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人社政策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等相关职能。(四)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落实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县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招聘洽谈活动;指导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负责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核和管理;负责保障社会保障(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社会保障、就业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撤销、审批、设立和安全生产。(五)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股。负责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基金拨付复核、风险评估、预警和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等职能职责,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现场监督检查;监督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和监控;开展社会保险智能审核、信息化服务等工作职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为7332.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上升242.185万元,上升7.07%,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暖费、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支出等民生保障项目,受参保待遇标准调整、退休人员数量自然增长、补贴发放对象增加等因素影响,对应财政拨款收支规模有所增加,是收支总体增长的核心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366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6.1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366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17万元,占31.01%;项目支出2528.95万元,占69.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为7332.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上升242.185万元,上升7.07%,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暖费、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支出等民生保障项目,受参保待遇标准调整、退休人员数量自然增长、补贴发放对象增加等因素影响,对应财政拨款收支规模有所增加,是收支总体增长的核心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423.21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坚持以实际业务需求编制预算,对民生补助、业务专项经费据实测算,减少非刚性、非必要资金安排。部分项目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按照政策标准、实际服务对象人数拨付资金,杜绝虚列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回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92万元,占2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6万元,占66.93%;卫生健康支出123.48万元,占3.37%;农林水支出62.16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67.52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66.12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957.92万元,支出决算为9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精细化,通过严格预算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及项目采购竞争谈判等节约资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6万元,支出决算为6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9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37%,通过严格预算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8万元,上升38.6%,主要原因是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对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进行调资,并落实年度正常晋级晋档、绩效工资兑现等增资事项,同时按规定补发调整增加的工资,带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公用经费11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事务管理。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将“三公”经费作为重点管控支出,逐项压实支出管控责任,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公务支出,优先保障核心业务与民生工作经费,行政运行成本持续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将“三公”经费作为重点管控支出,逐项压实支出管控责任,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公务支出,优先保障核心业务与民生工作经费,行政运行成本持续压降。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7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53个,涉及资金602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5年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5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化管理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5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总体评价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5年度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93.23分。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中央和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5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60.47万元,执行数为6024.38万元,完成预算的90.44%。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评价为优(详见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体自评表.xlsx

              2.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