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肃南县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管委会成立于2010年12月,下设综合科、项目科、规划科、安环科四个科室。2021
年10月,原肃南县祁青工业集中区和肃南县大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合并为肃南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按照一区两园架构原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管委会更名为肃南县大河园区服务中心,原职责不变,继续履行园区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群团、统战、综治以及项目建设、经济调节、公共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协调、项目储备、招商引资、企业用地审查、定界测量、草原补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域无垃圾日常工作、林业草原防火安全、绿化带日常管护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1年10月按照中共张掖市委编委《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编委发〔2021〕10号)和中共肃南县委编委《关于转发肃南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肃编委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将肃南县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肃南县大河园区服务中心,隶属关系由肃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调整为肃南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原职责、建制不变,科级职数按照市县编委文件规定设置为一正两副,单位编制数由11人减少为5人。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在编人员6人,1人财政供薪不在编,长期临时工3人。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7.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60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项目增减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2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1万元,占76.68%;项目支出53.04万元,占23.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7.60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项目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大河园区服务中心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人员支出、办公运行、重点项目等重点支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事业运行,2025年度决算数为182.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0.22%,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 运行,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0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和工资调整单位收入支出增加,以及项目增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48万元,占8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万元,占6.91%;卫生健康支出8.79万元,占3.87%;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占4.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和工资调整单位收入支出增加,以及项目增加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大河园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前期费8.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8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2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7个,涉及资金5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5年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全域无垃圾保洁人员资金”“2025年安监站安监检查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5年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全域无垃圾保洁人员资金”“2025年安监站安监检查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8;二是产出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5,三是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10,实际完成值为10。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实施后,使园区周边绿化带绿化水平上升,极大改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可有效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2.“2025年安监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20,实际完成值为18分;二是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为20,实际完成值为18分,质量指标为20分,实际完成值为18分;三是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20,实际完成值为18。安监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实施大河园区服务中心2025年安监经费,实现园区各项安全检查顺利开展,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以此达到预期目标
3.“全域无垃圾保洁人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8;二是产出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5,三是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10,实际完成值为10。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环保基础设施检测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生活垃圾造成的脏、乱、差等问题,可有效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大河园区服务中心对各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和实施管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