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承担统筹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承担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草案。组织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办理落实信访事项情况。
(八)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社会工作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印信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信息宣传、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指导推动全县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志愿服务培训,组织开展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协调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有关交流合作。
(二)社会工作股。组织拟定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承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承担指导推动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培训。
(三)“两新”工作股。承担县委“两新”工委日常工作,指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指导全县“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等党建工作。组织对全县“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外事有关工作。
(四)信访工作股。承担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草案。组织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办理落实信访事项情况。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承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统筹指导人民信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2.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3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为新增单位,2024年5月7日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4〕14号),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6月7日,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举行挂牌仪式,当天县委社会工作部班子成员全部到位,正式组建,为县委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县委“两新”工委牌子,加挂县信访局牌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2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7万元,占59.72%;项目支出49.28万元,占40.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2.3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为新增单位,2024年5月7日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4〕14号),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6月7日,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举行挂牌仪式,当天县委社会工作部班子成员全部到位,正式组建,为县委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县委“两新”工委牌子,加挂县信访局牌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3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为新增单位,2024年5月7日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4〕14号),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6月7日,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举行挂牌仪式,当天县委社会工作部班子成员全部到位,正式组建,为县委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县委“两新”工委牌子,加挂县信访局牌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6万元,占8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0万元,占10.13%;卫生健康支出4.04万元,占3.30%;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为新增单位,2024年5月7日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4〕14号),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6月7日,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举行挂牌仪式,当天县委社会工作部班子成员全部到位,正式组建,为县委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县委“两新”工委牌子,加挂县信访局牌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为新增单位,2024年5月7日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4〕14号),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6月7日,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举行挂牌仪式,当天县委社会工作部班子成员全部到位,正式组建,为县委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县委“两新”工委牌子,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因是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3〕14),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并设置,县委社会工作部加挂县信访局牌子,并将县信访局干部职工随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一并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经请示县财政局,2024年8月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指标(除“三公”经费)全部转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原单位年初按照要求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