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研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及公共节能管理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内公共设施及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县政府大院安全保卫、消防等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及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暖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综合性大会及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为县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跨区域主要调研及重大项目督查、处置重大应急突发事件提供用车服务;为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县市来肃检查指导、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为规定的部门(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用车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肃南县机关事务局隶属肃南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机构无变化,属于独立法人、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16.7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6.63万元,增长2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不动产权属登记费用。(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6.7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5万元,占25.66%;项目支出830.23万元,占74.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1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6.63万元,增长2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不动产权属登记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63万元,增长2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不动产权属登记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28万元,占86.79%;公共安全支出0.60万元,占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4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6万元,占10.52%;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占0.60%;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9.96万元,占0.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7.89万元,支出决算为96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性安置帮教出狱所人员接送经费年初未列入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收自支人员调入原预算单位经费划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经费由我单位统一拨付。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造成医保减少。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队员生活补助年初未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2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6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1万元,增长1163.52%,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62.51万元,支出决算为362.5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精确预算,杜绝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3万元,下降12.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杜绝超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62.14万元,支出决算为362.1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杜绝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51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61.96万元,支出决算为61.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精确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6万元,下降37.2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采购产品库,按照标准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精确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5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精确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4.58%,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3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是用于乡镇部门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7个,涉及资金71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车辆购置更新,2023-2024年过渡性安置帮教、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调解补助经费,2024年不动产权属登记经费,公车运行租赁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经费,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车辆购置更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2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96万元,执行数为6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完成采购数量4辆,质量采购规格达标,时效完成及时,成本控制在定额范围内,≤100万元,社会效益: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保障公务出行。预算执行力达98.28%。完成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费61.96万元,完成值98.28%。剩余资金足额上缴财政。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项目采购程序办理采购手续,车辆型号均在采购范围之列,符合采购标准,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了全县公车平台车辆数量,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在定额标准内有效控制了成本。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2023-2024年过渡性安置帮教、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调解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过渡性安置帮教、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调解,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3.“2024年不动产权属登记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39.99万元,完成预算的77.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登记平台建设,平台建设合格率为100%,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促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工作。测绘单位满意度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4.“公车运行租赁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68万元,执行数为19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完成车辆租赁目标任务数量42辆,时效完成及时,成本控制在定额范围内,≤194.68万元,社会效益: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保障公务出行。预算执行力达100%。完成公务用车租赁费194.68万元,完成值100%。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在定额标准内有效控制了成本。该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公司租赁车辆有关合同事项施行,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了全县公车平台车辆数量。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5.“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05万元,执行数为30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维护公务用车数量40辆,质量规格达标,时效完成及时,成本控制在定额范围内,≤313.05万元,社会效益: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保障公务出行。预算执行力达99.95%。完成公务用车维护费300.18万元,完成值95.88%。剩余资金足额上缴财政。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在定额标准内有效控制了成本。该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公务车辆有关合同事项施行,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6.“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驻村队员1人,按照补助标准,足额及时发放驻村补助,保障驻村队员生活,驻村队员满意度达到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7.“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4万元,执行数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等人数1人,质量方面足额发放工资并按期缴纳社保,时效工资发放及时完成及时,成本控制在定额范围内,≤9.74万元,社会效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包厢各单位日常出车工作需求。预算执行力达100%。完成人员工资发放9.74万元,完成值100%。保障自收自支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在定额标准内有效控制了成本。该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长聘人员工资标准施行,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自收自支人员满意度达到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下载: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