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河园区服务中心属于县祁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职能部门,本单位属政府工业项目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内部设置综合科、规划科、项目科、安环科等4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招商引资;协调县直各部门为企业做好服务;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审核入园企业项目建设方案;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园区企业管理及技术创新;园区企业经济运行监控与反馈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及隐患整改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综治安保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河园区服务中心隶属祁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自2010年4月开始筹建,于2010年12月根据肃机编办[2010]22号《关于成立肃南县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成立了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科、项目科、规划科、安环科四个科室,主要履行园区项目建设、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等职能。2021年10月按照中共张掖市委编委《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编委[2021]10号)和中共肃南县委编委《关于转发肃南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肃编委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将肃南县皂矾沟矿产品集中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肃南县大河园区服务中心,隶属于肃南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原职责、建制和科级职数不变,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在编人员6人,1人财政供薪但不在编,长期临时工3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33.69万元,下降93.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3万元,占83.55%;项目支出27.94万元,占16.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9.8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533.69万元,下降9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9万元,下降16.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67万元,占6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5.85万元,占3.44%;节能环保支出24.00万元,占14.13%;住房保障支出8.61万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工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工资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保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2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等逐年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环保基础设施检测费用”“全域无垃圾保洁人员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全年完成预算绩效状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环保基础设施检测费用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8;二是产出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5,三是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10,实际完成值为10。2024年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绿化带水费及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实施后,使园区周边绿化带绿化水平上升,极大改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可有效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2.“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环保基础设施检测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8;二是产出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5,三是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10,实际完成值为10。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环保基础设施检测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监测费用使环保达标,极大改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可有效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3.“全域无垃圾保洁人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8;二是产出指标为10,实际完成值为9.5,三是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10,实际完成值为10。大河园区服务中心环保基础设施检测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生活垃圾造成的脏、乱、差等问题,可有效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充分利用好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合理使用和合规支付的依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