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县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制定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计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做好老年人权益维护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集中采购工作。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建立覆盖县、乡(镇)和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7.制定和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10.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新时期关于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负责加快推进“健康肃南”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1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服务技术传承创新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协调推进中医药相关产业发展。
13.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4.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攻关工作,做好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5.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16.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肃南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12家,肃南县卫生健康局、肃南县人民医院、肃南县民族医院、肃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肃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肃南县皇城镇中心卫生院、肃南县马蹄藏族乡中心卫生院、肃南县康乐镇中心卫生院、肃南县大河乡中心卫生院、肃南县明花乡中心卫生院、肃南县祁丰藏族乡中心卫生院、肃南县祁青地区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687.8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687.8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7.8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668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3.11万元,占88.46%;ﻪ项目支出974.78万元,占11.53%;上年结转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687.8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5713.1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67.33万元,上升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及民族医院采暖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2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8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974.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37.27万元,减少53.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较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15个:1、爱卫办创卫经费;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补助资金;4、干部职工体检费;5、药品零差价补助;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疫苗预防接种项目经费;8、城乡水源及安全经费;9、预防性体检实验室检测项目;10、2025年民族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采暖费;11、返聘人员工资;12、在岗乡村医生及公卫人员社保;13、60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补助14、自聘厨师司机人员工资及社保;15、同工同酬人员工资。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万元。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2万元,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5.1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7.42万元,增长27.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乡镇卫生院及民族医院采暖费纳入本级预算基本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4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230.9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3100平方米,价值9652.58万元。预算部门共有车辆42辆,价值661.9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价值3801.9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医养结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立项依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县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为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医养结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年度预算安排:101.6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202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任务指标。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12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2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