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退出适老化模式
首页 党政动态 美丽肃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2023-03-20 17:0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五)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举报和调处工作。

(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管理职责。

(七)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实施。

(十)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一)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十二)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四)负责承办非公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挂靠在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协会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消保维权股),直属机构三大队二中心(肃南县经济检查执法大队、肃南县质量技术稽查大队、肃南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大队、肃南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肃南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机构设置皇城、马蹄、康乐、白银、城区、大河、明花、祁丰、玉水苑、祁青工业园区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全额拨款单位,10个派出机构属于报账制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本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18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4.34万元,增加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3.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上年结转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18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4.34万元,增加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6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17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77.48万元,增加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4.6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6.9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68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68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交减少1万元。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费73.2万元,较2022年增加1.2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市场监管罚没款均直接汇入肃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1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27平方米,价值342.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488.5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点项目。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5.68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04%。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点击下载: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网站标识码:6207210004
备案编号:陇ICP备07000941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102000121号
主办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肃南县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