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肃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引导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具体措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6.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等机构的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先、抚恤等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定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共青团、妇联、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性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2.移交安置股。组织落实计划分配我县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县直部门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3.拥军优抚和权益保障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地方做好支持军队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并落实管理维护政策,承担全县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说明)
本部分至少应包含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两项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本部分至少应包含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两项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系一级预算单位,下设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但人员经费及各项费用支出均由局机关支出,不存在服务中心账务另开户的问题。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62.1万元,支出总计765.7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9万元,增长0.2%,支出增加91.96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3名军休人员、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安置人员1名,所需经费均有增长。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6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1万元,占86.46%。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6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6万元,占28.45%;项目支出547.9万元,占71.55%。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3.65万元,较上年减少67.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支付都是先从结转结余资金中支付,再从本年专项资金中列支,各专项资金坚决不允许挪作他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9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3名军休人员、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安置人员1名,所需经费均有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85万元,增长98.09%。主要原因是军队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和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呈递增趋势,各项保障随之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96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军队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和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呈递增趋势,各项保障随之增加。尤其是两节慰问和八一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人员和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慰问金均优先从结转结余资金中支付(县政府上会研究)。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9.46元,占91.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81万元,占5.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大;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占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大;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21万元,占2.23% ,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军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5万元,较上年增加1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7万元,较上年增加1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括单位收入、支出、结转(余)等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上下年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预决算收支差异情况和原因等。其他内容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加补充。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级检查验收及督查调研较上年有所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级检查验收及督查调研较上年有所减少,故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此类情况。
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及督查调研等事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级检查验收及督查调研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接待费0.4万元,接待62人次,人均接待标准65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如购置电脑、打印机、桌椅等)。此外部分原因是物价上涨因素。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产电脑等,所有采购均按照采购标准,通过政府采购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脑、打印机及部分家具等。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比如可与本年政府采购预算及上年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对比说明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到位;军休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补助及时上缴;退役士兵优待金发放和大学生参军入伍、立功受奖奖励金统计上报代缴优抚对象医疗参合资金等开展了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9万元。
根据部门整体绩效,以上项目评得分为100分。整体绩效全年预算数为547.9万元,执行数为5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二是解决军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看病报销医疗费的问题,与医保局协商解决他们在医保系统中人员类型由在职工转为公务员在职人的问题。三是退役士兵更好地融入到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县接受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98%的人是外来户,由于其退役金由省级发放,而采暖费和医疗费则由地方政府承担,在发放过程中存在个别人因为自身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到位或滞留在本单位账户上。
资金由县财政局具体管理,按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部门整体绩效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如期开展,资金落实到位。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来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