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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征求《肃南县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3-17 11:25 来源: 肃南县民政局 作者: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张掖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肃南县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将“花脸稿”或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21日前报县民政局(联系人:顾娅茹,联系电话18093650312) 

附件:肃南县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肃南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

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5年,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和全市民政会议部署,明确2025年重点任务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教育培训,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支部作用,持续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实现组织生活提质增效,促进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三)全面从严治党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果,健全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殡葬、慈善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以严的基调推动正风肃纪反腐走深走实。

优化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质,完成省列为民办实事皇城镇东庄村、明花乡前滩村、大河乡西柳沟村裕兴互助幸福院改扩建项目。继续实行“普惠+优待”的老年人助餐补助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落实老年助餐政策扶持,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组织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机制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打好基础。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因地制宜探索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养老机构延伸,实现医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和标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改革。落实《张掖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意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扩面提档行动”。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加快补齐农牧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互助性养老院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主动创稳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推“互联网+监管”。按照市民政局部署,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提高救助精准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督促乡镇常态化开展低保复核,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制度的包容度和可及性,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小切口”改革,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行政文书,优化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建立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

(二)常态化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积极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相应救助。积极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全国试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全国“救急难”平台建设及运行,做好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救急难”工作,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持续做好冬季取暖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强化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

四、强化社会福利保障,开展关爱服务行动

(一)强化儿童福利政策宣传落实关爱保护。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专项行动,优化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爱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甘肃省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持续规范有效实施“助学工程”,确保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将流动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核查,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研究落实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有关政策,落实帮扶措施

(二)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持续推进救助行动。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规范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探索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及民政部门履行成年人监护职责有关政策。

五、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一)深化婚俗殡葬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监管,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整治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做好清明节、寒衣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安全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数据,持续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为开展“跨省通办”打牢基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优化婚姻家庭辅导、结婚登记颁证等服务,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作用。

(二)深化区划地名管理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和地名文化宣传活动。着力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按照相关评价指标,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际成效。不断健全县地名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开展界线联检和界桩维护,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积极加强与毗邻地区的沟通,加强联系,排查化解界线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边界纠纷发生,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培育发展一批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引导全县社会组织持续参与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结对关爱”行动,进一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主动创稳和基层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行为。扎实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推动落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和活动等关键事项的监管,主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抓好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

(二)聚焦公益慈善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慈善法规政策学习。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依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重点规范慈善组织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使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加强慈善领域行风建设。积极开展“久久公益日”系列活动,带动更多公众投身慈善、友爱互助,实施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各类慈善项目。强化慈善监管,建立慈善工作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及时做好慈善活动、慈善募捐、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用“慈善中国”平台和慈善组织年检年报系统,“阳光慈善”工程完成率100%。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提交率100%。

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科学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县“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前期调研论证,研究制定全县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积极主动对接市民政局和县发改局,认真做好民政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储备申报工作,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殡葬服务、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做好帮扶工作,助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等加强综合监管。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广应用“金民工程”,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指尖可办”,提高数据协同治理能力,落实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统筹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不断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为民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安全发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民政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出台民政业务领域法规政策,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做好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工作,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确保政策文件合法有效。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办法,修订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两轻一免”清单,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做好年度标准的征集、遴选、申报、制定、评审等工作。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化解现实矛盾风 险隐患,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认真履行民政领域平安建设暨主动创稳、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工作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民政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安排专题调研活动。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做好民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依法依规推动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统战民族宗教、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信息公开、信访、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