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全国卫生县城成果,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当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县住建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办法》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邮寄地址: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gansusunan@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马玉如 0936-6121541
肃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