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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14 来源: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背景色:

关于自治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30日在自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新元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治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自治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新当选的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议政督政,紧紧围绕“三新一高”发展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符合实际、针对性和前瞻性很强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愿景。自治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1件,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议,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分解交由27个部门单位办理。在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和人大办、人大代工委的大力支持和督促落实,所有代表意见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落实的“A”类建议65件,占80.25%;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B”类建议7件,占8.64%;暂时难以落实待以后创造条件落实的“C”类建议9件,占11.11%。

(一)已经落实的65件,占总承办量的80.25%。

农牧水务方面24件:根据孙家彪等代表提出的提升牲畜保险理赔服务效率”的建议,积极与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保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督促企业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压缩理赔时间,提高理赔效率,理赔时间从原来的15天缩短到10天。截至目前,已为9231户农牧户兑付农业保险理赔金1445.3万元。根据郎建军等代表提出的“在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中进一步提标扩面”的建议,通过积极争取对接,草原补奖资金由第二轮的1.94亿元提高到2021年的2.85亿元。制定印发《肃南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21年实施方案》,增加禁牧面积450.41万亩,将保底标准提高1747人,达到5100人(2022年政策调整后提高1147元,达4500元)。全禁牧封顶标准由38760元人提高到42000人,半禁牧标准由28760元人提高到30000人,牧户禁牧补助奖励标准亩均提高26%,草畜平衡补助奖励标准亩均提高24.48%,将原村集体按禁牧管理享受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的草原面积纳入禁牧面积享受禁牧补助标准。根据安勇等代表提出的打造绿色牛羊肉品牌”的建议,积极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全国全省绿色食品博览会、农产品博览会、“甘味”农产品贸易洽谈、绿色食品宣传等线上线下促销推介活动,开展有机农畜产品推介、产销对接,促进产业交流与商贸合作,不断提升我县优质农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1个,地理标志产品3家,有机农产品4个,“甘味”农产品企业商标品牌3个,2个区域性商标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称号。同时,在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县级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120万元,用于“赛美努”“九排松”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运用,持续巩固现有“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成果。引导和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创建、续展等工作,对当年新取得有机农产品证书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往年取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证书已到期并开展续展的,每个检测样品补助3000元。根据安君梅代表提出的提高皇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布病检测扑杀补助”的建议,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补贴资金500万元,扩大保险覆盖面,在往年承保细毛羊、肉牛的基础上,将藏系羊、牦牛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将牛羊检出布鲁氏菌病后进行扑杀纳入保险理赔范围。病畜扑杀在中央、省级每只羊补助600元的基础上,落实农业保险赔偿500元,合计1100元,使病畜扑杀补助与市场活羊收购价格基本持平或略高,从根本上解决了养殖户布病阳性畜扑杀影响增收的问题根据本巴扎西等代表提出的“调整高山细毛羊补助资金”的建议,制定《肃南县2022年培育细毛羊核心群补助办法》,将细毛羊核心群培育户饲养规模由200只以上缩减调整为180只,绿色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由7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用于扶持甘肃细毛羊产业发展,并将原标准化生产等环节的补助方式标准进行调整优化到组织化销售环节,更加符合我县实际。根据兰丛姗等代表提出的“加大明花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投资力度”的建议,2020年以来,投资4715.81万元,先后在明花乡上井村等9个村建成高标准农田3万亩(其中2022年投资160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主要采取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电输配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等措施提升耕地综合质量。同时,编制完成了《肃南县20212030年高标准建设规划》,计划投资3.53亿元,逐年对明花乡14个村实施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17万亩。根据高学锋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对核心区牧户后续产业投入力度”的建议,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力度,制定《肃南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县肉牛养殖规模达10头以上的养殖户,给予10-20万元的贴息贷款,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对新开办农(牧)家乐并完成设计个体结构建设任务的农牧户每户给予30万元的全额贴息贷款;对改造提升现有农(牧)家乐并符合建设补助标准的农牧户每户给予10万元的全额贴息贷款。同时,结合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细毛羊主产区投入资金3200万元,新建养殖棚、储草棚等附属设施,鼓励搬迁户发展设施畜牧业。根据李焕学代表提出的及早立项实施青稞地村塘坝维修工程,切实解决后续产业发展用水难问题”的建议落实一般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50万元,组织实施抗旱水源祁丰乡青稞地蓄水池工程,已于8月底建成7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对祁丰乡青稞地村615亩农田灌溉用水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白金生等代表提出的皇城镇泱翔片羊湖泉井新建截引”的建议争取资金18万元实施皇城镇泱翔片羊湖泉农村饮水工程,新建截引1处、50立方米蓄水池1座、阀门井4座,铺设管道0.12公里,已于5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交通通讯方面11件:根据妥建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莲明腹地公路提档升级”的建议,争取资金1.6亿元新建S593元明二级公路,总长25公里。沙漠腹地公路莲花至明海段是“十三五”期间实施建设的四级农村公路,目前路况良好,道路服役周期短,尚能满足当地交通运输需求,今后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争取项目进行改造建设。根据杨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或增加周五肃南至张掖客运班车班次”的建议,20225月13日起,将每周五肃南至张掖最晚的班线客车发车时间由下午5:30调整为6:00,并适当增加客运班次,以满足群众周末出行需求。根据格桑龙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皇铧公路”的建议,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和武仙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衔接,已确定将皇铧公路列为武仙高速公路施工道路实施还建,落实建设资金3800万元。同时,皇铧公路已纳入省、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正在衔接争取2023年省道改造项目计划,待国家省道改造项目计划落实后,将整合恢复还建资金对皇铧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根据钟向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部分牧区架设通信基站”和罗志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康乐镇红石窝片通讯不畅”的建议,协调县移动公司对马蹄乡八一村与芭蕉湾村牧业点架设4G拉远站进行信号扩容补全,在大河乡青沟架设4G基站1座,在康乐镇马场滩、大草滩、赛鼎村周边新建4G拉远站5座,完成康乐镇红石窝、大草滩等行政村驻地网络建设。协调县电信公司架设完成大河乡窑沟梁、石拉河、青沟和马蹄乡八一村4G基站各1座,在康乐大草滩、赛鼎村周边新建4G拉远站3座。同时,协调移动公司投资40万元,对大河乡松木滩村进行驻地网络建设,建成后可为40户牧民及“小木屋”景点提供百兆以上光纤宽带,光纤覆盖率达90%以上,预计12月初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殷达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区线路乱搭乱拉现象”的建议,由工信局牵头成立红湾寺镇老旧线路清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湾寺镇住宅线路乱搭乱建整治工作方案》《肃南县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红湾寺镇政府及3个社区和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5家公司,对城区飞线凌乱、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等情况逐楼逐线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摸排整治点位463处。截至目前,投资20余万元,完成整治点位382处,归集整理散落线缆21处,拆除废杆线1处,在原有管道入地埋设线缆1处,归整维修落水管2处。将从源头上规范架空线缆杂乱无章和私拉乱接行为,目前正在起草制定县城架空线缆审批管理办法。

发改财政方面7件:根据武海鸥代表提出的“请求解决祁青卫生院相关经费”的建议财政安排祁青卫生院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药品零差率补助、采暖和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省级补助专项等各项资金30万元,较2021年增长15.4%根据妥晓东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大河乡小集镇建设力度”的建议2021年投入一般债券项目资金1251万元实施大河乡“五小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今年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实施大河乡韭菜沟防洪工程,新建防洪堤(渠)3076.20米,涵管桥5座,盖板涵2座,该项目现已基本完工。根据王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康乐镇供暖补助”的建议,安排一般债券资金400万元用于康乐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供暖管廊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康乐镇暖气管道老化问题,进一步提升供暖质量、节省供暖成本。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方面13件:根据索进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楼院绿化带规范管理”的建议,投资140万元先后完成了裕禾、裕昌等7个小区61块绿化带的微地形打造和绿化改造提升,覆土4100余立方米,栽植各类乔灌花卉3.16万株,绿化总面积2.0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管网阀门井58座,硬化地坪3923平方米,拆换路缘石2946米,新增停车位26处265个,住宅小区楼院绿地管理更加规范根据潘小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楼院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投资51万元实施县城智能化充电桩工程,在148栋住宅楼下配套安装充电桩148组,近期已投入使用。根据张登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保障性住房实施维修”的建议,投资9.12万元,完成裕苑小区19个单元门更换,裕安小区和棚户区单元门更换已列入2023年维修任务。投资44.8万元,重新铺设裕苑小区2号、7号住宅楼屋面防水,重新硬化裕苑小区1、4号楼和裕安小区2、4、5号楼前地坪919平方米,新建裕禾小区1号楼污水管道检查井,重新铺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家属楼及安居1-2号住宅楼楼体瓷砖180平方米,架设国税、供销社、邮政局家属楼落水管450米,有效改善了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根据钟向民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缮解决大河乡裕昌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议,投资200余万元,重新铺设裕昌社区27栋5800平方米楼面防水,维修污水检查井180处,硬化散水6000余平方米,铺设小广场地坪2600平方米,粉刷翻新1栋办公楼和12个门店,裕昌社区公共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争取项目资金,硬化维修裕昌小区破损地坪1479平方米,整治绿化带1.15万平方米,拆换破损路缘石796米,新建绿化阀门井20座,改造维修绿化阀门井13座,有效改善了社区居住环境。根据钟雪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县城旧市场改建为农贸综合市场”的建议,经广泛调研,旧市场改造难度较大,且交通通行不便。经研究重新选址,投资520万元,在县城西柳沟桥迎宾宾馆北侧新建便民中心一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51.72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门店及洗车房的主体工程,完成投资306万元,预计年内竣工投入使用。根据常召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明确村庄自然保护地属性,为乡村全面振兴留足发展空间”的建议,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中,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将原处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祁丰文殊沟集镇及12个村庄区域(8.49万亩)调出拟建祁连山国家公园和继续保留的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该项工作成果已通过省级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审核,待国家公开发布后即可依照实施。

社会事业方面13件:根据杨海蓉等代表出的关于对明花乡发展旅游业予以扶持”的建议,投资1.6亿元,建成S593线高台元山子至肃南明花二级公路,极大改善了出行出游条件。编制完成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肃南县“十四五”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推介手册》,将“大明现代农牧业示范园旅游体验服务区建设项目”“明花大漠风光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列为重点招商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评审和裕固族“东迁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等工作,明花乡已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根据毛强等代表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马蹄寺旅游景区提质扩容,增强区域发展带动能力”的建议,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万元,实施马蹄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游客服务中心主体工程、河滩环境整治植被恢复、景区河道治理及防洪坝项目和路桥工程、标识导览系统、环卫设施、供水管网改造、公共厕所等建设任务。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100万元,已完成投资1890万元,实施马蹄寺景区道路改造、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整治等工程。按照5A级景区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团队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对照《旅游景区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对景区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行量化评价,申报资料已上报省文旅厅审核并转报文化和旅游部。同时,重新论证开放了金塔寺、1-4号窟、上中下观音洞,挖掘河西著名儒学大家郭禹马蹄寺石窟群九间石房遗址文化,建立了九间石房儒家研学基地。投资1500多万元实施马蹄村、小寺儿村等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培育壮大康养、研学、自驾等乡村旅游业态,持续完善服务景区功能。根据妥晓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肃祁路沿线、巴尔斯小镇旅游设施及服务业提档升级”的建议,编制完成《环祁连山(肃南段)最美自驾游风景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肃南县全域旅游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规范性文件。投资1960万元实施肃南裕固族民俗生态度假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完成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裕固族民俗度假区绿化用水引水工程管道支架架设,红色记忆主题公园内部道路、旅游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肃祁路沿线观景平台正在进行收尾工作。投资6000万元实施巴尔斯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政府专项债1100万元),已完成道路改造提升、自来水管道铺设和污水管网管道安装,支付征地补偿费89.12万元,生态停车场正在办理用地手续。投资3.25亿元(申请农发行贷款2.6亿元)实施大河乡西岔河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工程于8月开工,完成8户旧房拆迁工作,支付拆迁补偿146.2万元,集中安置区2号楼主体已完成封顶,其余建设内容正在稳步实施根据常召斌代表出的关于立项实施文殊山乡村振兴生态旅游综合体验区项目”的建议,投资2.3亿元(其中农发行贷款1.85亿元,已到位1152万元),实施文殊山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项目。截至目前,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和一般债券资金646.03万元,实施文殊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祁丰乡文殊南山绿化工程。文殊村、堡子滩村拆迁安置工程正在有序开展,牧民安置楼1#楼预计11月下旬完工并交付,东纳民俗文化传承演艺中心已完成初步设计,计划于12月上旬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兰银琴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皇城镇卫生院专职医务人员不足问题”的建议,采取统筹调剂空编方式,为卫健、教育、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县人民医院皇城分院2名,皇城镇中心卫生院东滩卫生分院1名,铧尖卫生分院1名,泱翔卫生分院2名。通过人社、卫健部门组织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均已到岗工作。根据白昕萌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教师轮岗”的建议,制定《肃南县深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通过调动交流、轮岗交流、服务交流、学习交流等形式,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加大教师轮岗力度,年内调动和选调交流33人、服务交流8人、学习交流40人、轮岗交流8人,有效解决了基层夫妻分居、老人孩子无人照顾等困扰教师生活的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实现了学校间师资配置合理均衡。

组织人社民政方面8件:根据罗志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列项建设巴音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议,争取项目资金110万元,在巴音村建成占地292平方米的党群服务中心,配套硬化院落400平方米、修建围墙60米,并配备电教设备和办公设施,目前党群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托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皇城镇泱翔河东村修建办公楼”的建议,立项建设集教育培训、文化活动、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泱翔片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概算投资400万元。目前,已完成基础换填、基础承台浇筑、基础钢筋安装等工作,近期将完成主体建筑,争取2023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屈军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医、教育系统长临工工资待遇”的建议,落实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将6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交由乡村医生完成,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落实给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人均增加收入1200元/月,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聘用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人事代理制度管理,与编内人员实行同工同酬,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聘用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同时,对教育系统73名长临工提高补贴标准,人均增资70元全县221名长临工财政补贴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予以提高,月工资标准1400元/月提高到1670元/月,将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财政补贴333/月提高到844.02元/月

其他方面5件:根据安兴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资金不足”的建议,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下拨大河乡人大代表之家经费3万元,在天桥湾村新建代表之家活动室1处,在大河乡政府改建人大代表之家1处,为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根据郝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马蹄乡基层站所干部职工住宿困难”的建议,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积极协调、筹措资金,对马蹄乡卫生院、派出所干部职工住宿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县农业农村局将马蹄乡畜牧兽医工作站列入改造计划,改善基层站所工作和生活条件。下一步,县政府计划通过祁连山国家公园马蹄入口社区建设及小集镇改造提升等项目,进一步改善马蹄乡干部职工住宿条件。根据王志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议,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折叠床、棉大衣等物资36类5700余件(套);8个乡(镇)储备各类物资约43类5.3万余件(套)。及时修订完善《肃南县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完成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70个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洪全流程全要素演练和桌面推演7次,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演练18次,有效增强了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一般债券资金257万元对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维修改造;拨付资金9.1万元,购置对讲机、中继台等通讯设备24部;安排应急管理专项经费155万元,用于灾害救援、物资购买、检查评估等支出;争取省财政厅专项资金8万元,计划购置抽水泵、凿岩机等专业救援物资,切实提高了森林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物资保障水平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二)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7件,占总承办量的8.64%。根据张继维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祁青工业园区通讯设施”的建议积极组织县内通信企业实地查看并提出解决方案,县移动公司在新洲公司周边已建成5座信号基站,对其中2座基站进行优化扩容,珠龙关村及新洲公司厂区和办公区域已实现移动信号覆盖;县电信公司根据新洲公司复工计划,已完成新洲公司所属小柳沟矿区通讯信号覆盖扩容方案,待新洲公司复工后同步实施。根据托斌等代表提出的改造皇城镇泱翔片灌渠”的建议,县水务局已向市水务局上报了项目建议书,因全省农田水渠建设项目全部打包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不再单独下达建设任务,因而今年在河西村投入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12万元,对洪水冲毁的河西村300米农田灌溉水管进行了维修更换。下一步,将皇城镇泱翔片列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利用财政衔接资金继续修建泱翔片农田灌溉水渠,解决农田灌溉难的问题。根据托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泱皇公路”的建议,已将皇泱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列入“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正在积极向上对接争取项目计划。同时,县交通局已完成皇城镇头坝段840米连接“断头路”的施工图设计,今年县政府已安排一般债券资金6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但因项目用地涉及基本农田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对接,20229月16日,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已同意该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保护区准入手续办理,但调整基本农田的相关手续因政策原因,上级部门暂未批复。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公布的“三区三线”划定情况,持续加大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力度,加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积极创造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根据殷达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拨付福彩公益金5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改扩建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同时,积极争取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计划投入254万元用于新建消防喷淋设施及消防安全设备总体改造提升,配套设备购置及室内维修改造,改善老年人入住条件。

(三)暂时难以落实待以后创造条件落实的9件,占总承办量的11.11%。这部分建议受政策、财力等客观因素限制,目前办理确有困难,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原则与代表充分沟通并做好解释说明,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根据杜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清洁能源代替燃料”的建议按照甘肃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审批建设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相关规定,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政策被取消。加之我县地理条件差,电网架构落后,电力上网难等实际情况,发展光伏产业代替燃料用于冬季取暖,条件尚未成熟。因此,在马蹄藏族乡楼庄子、芭蕉湾等村通过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代替燃料用于冬季取暖和日常生活所需的建议暂不能办理。根据张继维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祁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县域县、乡、村道路网范围内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因矿区内道路无法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路网,项目暂无法立项实施。根据安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康乐镇大草滩村史记忆馆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由于该项目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使用范围中属于负面清单项目,故项目无法立项实施。根据赵彩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架设部分冬场牧业点电力线路”的建议,县供电公司已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到大河乡红湾村白鄂博、斜沟,光华村沙家泉、红洞泉等95户牧业点进行了现场勘察,涉及区域均为远离供电公司电源点的偏远牧业点,户与户之间距离最小1公里,最远达到10多公里,电网覆盖已严重超出国家标准供电半径范围,供电质量无法保证。同时,根据目前肃南电网情况,如实现全面覆盖建设将需要大量资金完善肃南主网网架结构,所需要的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严重超出了国家项目申报审批的范围和效益,无法立项申报。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领办、责任部门承办、督查部门督办”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导,不断提升办理水平。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调度、现场推进。同时,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优先向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倾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督办、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持续创新方式,加强衔接沟通。各承办部门坚持“办前电话沟通交流、办时见面征询反馈、办后跟踪衔接督办”的原则,采取邀请代表现场指导、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电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及时与代表交流互动,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确保办理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对已经办理和正在办理的,我们第一时间向代表反馈落实情况,了解代表的新想法、新要求,并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对一些因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办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作出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或认可后再进行答复,以高度的责任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县政府工作的信任感、获得感。同时,各承办单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努力拓宽办理渠道,通过现场办理、依托项目办理、与政协提案联合办理等多种方式,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办。一方面,加大了办理期间的督促办理、综合协调力度。在办理过程中采用上门督办、跟踪督办、联合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建立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督办机制,对承办量较大和“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动态掌握办理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同时,加大了答复后的跟踪督办,特别是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政策、权限或其他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督促承办单位向代表做出解释,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县政府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质量不断提高、效果不断体现,基本形成了依法、有序、规范的办理体系,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仍需改进一些涉及综合性强、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意见建议未形成办理合力,过多强调客观因素,在主动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不够;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向代表解疑释惑,致使一些建议“年年有答复、年年被提起”。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也是督促政府工作高效落实、推动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一如既往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一是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标准、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及时、优质、高效地把代表意见建议办好办实,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履职为民、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有效解决一批代表们关注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二是工作机制上再完善。认真总结建议办理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办理程序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意见建议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办理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回访,共同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意见建议得到科学办理、有效落实。三是跟踪问效上再强化。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建议,列入县政府重要调研和工作计划,督促承办单位想方设法办理落实;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分步落实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一解决。同时,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一些切实可行但落实不力的意见建议,采取限时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努力推进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使承诺代表的事项得到真正落实,赢得代表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