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皇城镇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四个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消除遏止在萌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强化“排查”环节,预警研判强预防。发挥网格员、驻村民警、三官一师等网格力量,健全优化镇村两级矛盾纠纷队伍,推动做到矛盾纠纷提前干预、及早化解。加强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坚持“把脉寻根”“对症下药”,建立各类矛盾纠纷隐患风险评估机制,镇党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提前研判纠纷发展态势,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序。
强化“调解”环节,防止激化重化解。深入推行“五级九天”调解工作法,用好“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灵活采取上门调处、上门化解、多方商议等调解手段,变“坐等上门、被动调解”为“主动排查、主动解决”。对于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调查、多元调解,注重将情、理、法融入调解工作中,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纠纷升级。今年以来,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件,做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保障了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强化“回访”环节,巩固成效防反弹。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后续回访法”,落实专人及时回访、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化解成效及状况,跟踪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对回访中调处结果不满意、协议事项未履行、次生矛盾再产生等不稳定苗头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跟进解决,坚决防止矛盾纠纷反弹、久拖不决,做到件件有回访、事事有回音。
强化“宣教”环节,源头出招促提升。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矛盾纠纷处理全过程,扎实推进“法律宣传进网格”活动,以群众“看得见、听得到、读得懂、记得住”的方式,通过集中宣讲、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以案说法向群众宣传相关法治内容,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个人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最大限度将潜在危险隐患化解。目前,开展普法宣讲49场次,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及讲座1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72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法律明白人108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达5000余人次。
下一步,皇城镇将继续秉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抓牢群众关心的各类热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稳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