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党政动态 > 部门动态

执法有温度 索赔零跑腿——肃南县交通执法队线上办结外地游客9号公路 路损案

发布时间: 2026-10-27 15:32 来源: 肃南县住建局 作者: 张倩 背景色: 大 中 小

事发突遇泄漏,执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近期,肃南段9号公路(G213线K647+480m(右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湖南籍游客张某驾驶租赁的小型普通客车行经该路段时违法超车,致使韩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柴油泄漏,污染路面面积达114.7平方米。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游客张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因行程安排急于离县,若按传统线下程序往返办理,极易造成证据散失、赔偿悬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肃南县公路段对损坏公路路产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固定现场勘验笔录、照片等关键证据,为案件办理打下扎实基础。

视频连线零跑腿,线上送达保程序

为既保障当事人合理诉求、又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结,执法队创新采用“线上办案”模式:通过视频连线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案情、释明法律,同步线上送达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完成电话询问、告知陈述申辩权利等法定程序。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完成全部配合环节,案件办理全程规范留痕,做到“人已离县、程序不断、证据不丢、赔偿不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公路路产赔偿收费标准》(甘交政法〔2025〕10号)有关规定,执法队依法作出公路赔偿处理决定,当事人赔偿公路路产损坏费2万余元,案件顺利办结。

联动处置降损害,护路保畅两不误

在推进索赔的同时,执法队第一时间通知公路管养部门对污染路面进行清理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柴油泄漏对路面结构和通行安全造成的损害,实现“索赔到位、处置及时、公路畅通”。

该案是肃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践行“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理念的一次生动实践。面对外地游客行程紧、往返难的实际情况,执法队既坚持依法办案、应收尽收,严守路产保护底线,又主动优化办案方式,以视频连线、线上送达破解“人走案难结”难题,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便民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县交通执法队将持续规范公路路产损害赔偿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切实守护好辖区公路安全完好与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