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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人获补20.3万元,肃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 2025-12-19 09:28 来源: 肃南县人社局 作者: 顾永新 背景色:

    今年以来,肃南县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集体补助新模式,按照“政策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城乡居民养老再“加码”。截至目前,肃南县已完成308名群众的集体补助缴费,累计落实补助资金 20.3 万元。

深入调研,摸清实情。今年以来,依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肃南县人社局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比对、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前期摸排3个经济基础较好、具备补助能力的村集体开展试点工作。

规范程序,试点先行。明花乡、白银乡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协调专班,逐人核对参保信息,确保无遗漏、无错判。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确定补助标准及对象,并将发放明细、申报表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备案,确保程序合规、资金到位。

树典型,注入活力。肃南县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有力推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红利的落实,成为全县此项工作的“助推器”,有效带动了全市村集体补助工作的开展,既减轻了子女养老负担,也让居民老年生活更加安心。

下一步,肃南县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巩固试点成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集体经济补助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持续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