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3年7月31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我局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线索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黑鸦鸦香型、花漾甜心香型、许愿精灵香型)包装上标注的备案与官网查询的信息不一致。8月1日市局执法人员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XXX化妆品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黑鸦鸦香型的外包装显示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2058143,在化妆品监管APP上显示的备案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3195340;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花漾甜心香型的外包装显示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2058143,在化妆品监管APP上显示的备案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3195311;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许愿精灵香型的外包装显示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2058143,在化妆品监管APP上显示的备案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3195339,上述化妆品外包装的标注信息与查询信息不一致。执法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 ,同时执法检查小组现场向当事人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其经营场所内所有化妆品均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2023年8月18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给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协查函,就以上产品协助调查:1、上述化妆品生产企业广州市XXX化妆品有限公司是否为你辖区合法化妆品生产企业;2、上述化妆品外包装的标注信息与查询信息不一致的问题。2023年10月11日,经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确定:1、广州市XXX化妆品有限公司是该局辖区持有效生产许可证照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确认上述产品为广州市XXX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备案并试生产的香水样品,有效期为五年。该公司于2023年5月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新规规定,对上述3款产品已重新备案。3、确认其公司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XXX化妆品店无业务往来,该化妆品店销售的上述产品非从其公司购进。2023年8月30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涉案物品解除扣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10月25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XXX化妆品店涉嫌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案交办我局处理。2023年10月26日,我局决定立案调查。依据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案件交办通知书2023年7月27日肃南县市场监管局在该化妆品店现场检查笔录,2023年8月1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在该化妆品店现场检查笔录,对该店负责人XX的《询问笔录》、店员XXX的《询问笔录》,上述现场检查及笔录证实该店负责人XX认可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7日,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报告,我局对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随机抽取当事人经营销售的“婉丝鲜果保湿乳”“果本水薄呼吸防晒露”2种化妆品进行查验,均显示:化妆品供货方来源、化妆品备案、购进票据、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进货查验记录等信息记载完整,与留存的进货文件凭证相符。2023年11月16日,对肃南县XXX化妆品店负责人XX进行了询问,证实2023年7月27日我局对该店现场检查情况,及2023年8月1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我局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线索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XXX化妆品店进行检查,截止2023年10月25日前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化妆品外包装的标注信息与查询信息不一致,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开展的调查处理结果的确认。至此,本案调查终结。
二、处理结果
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整改上述违法行为2、处罚款0.2万元。本案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2021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情形,建议本案当事人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案例解析
(一)案情分析
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XXX化妆品店《营业执照》、经营者XX身份证件复印件,证明该店的主体资格情况及我局具有管辖权。
2.案件线索处置审批单及附件,证明案件来源合法。
3.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1日 ,肃南县市场监管局及张掖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笔录各一份,由当事人签名确认,该店化妆品外包装的标注信息与查询信息不一致,及执法人员现场对线索移交的产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的情况。
4.2023年8月1日,XX、XXX《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化妆品购进时未建立并执行查验制度和购进、销售涉案化妆品的数量等事实。
5.兰州电器综合市场XX化妆品商行销售单据及微信支付凭证各一张,兰州电器综合市场XX化妆品商行企业信息两张,证明以上产品购进票据及供货商信息。
6.张市监协调〔2023〕14号[2023]14号协助调查函一份,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调查广州市XXX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证明广州市XXX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备案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2058143,并试生产了以上批次的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该公司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新规规定,于2023年5月对以上3款产品重新备案,其中,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黑鸦鸦香型)备案日期2023年5月18日、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3195340;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花漾甜心香型)备案日期2023年5月19日、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3195311,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许愿精灵香型)备案日期2023年5月18日、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3195339。及以上3款产品生产日期,数量。
7.2023年11月6日,复查现场笔录。证明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经随机抽查,已整改。
8.销货清单复印件一份,证明涉案化妆品的购进数量、品种,价格的事实。
9.移交现场检查视频光盘,证明现场检查及实施扣押强制措施等情况。
案件性质:当事人购进标识名称为夏克露丝网红小样香水时,未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无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综上,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销售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二)法律适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进口商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记录、保存进口化妆品信息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
(四)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五)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
(六)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执法易错点或示范点
1、在查办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案件中,重点注意法条的应用是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切莫单处罚款或者只给予警告,会导致法条应用错误。
2、查清源头厂家,与涉案物品进行信息比对,确认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