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县马蹄藏族乡樊先生在马蹄乡自然资源所成功办理了首例居住权登记手续,为其父母设立了自己名下房屋的终身居住权,成为该县首例居住权登记受益者。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力。与租赁不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针对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设立以来全县首笔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精心设定了办理流程、要件清单、合同参考文本、登记簿及居住权证明样式,从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到发证等不同节点,为申请人提供了全程指导及服务,并在1小时内完成全部登记环节成功发放了登记证明。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农牧民群众为中心,立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居住人合法权益,确保居住权登记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