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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狠抓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服务群众能力大幅提升

发布时间: 2021-02-22 15:19 来源: 肃南县司法局 作者: 常冬梅 背景色: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地处祁连山北麓650公里长的狭长地带,总面积2.38万平方公里,占张掖市总面积的55.2%,与甘青两省 7个市州的15个市县区接壤,辖5乡3镇,人口约3.84万人。近年来,肃南县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群众能力大幅提升。

加大经费投入  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肃南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强抓机遇,奋勇争先,高标准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司法所新形象。优先保障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支出。累计投入225.8万元,改扩建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增容面积283平方米,司法所业务用房比原有面积增加了28%,确保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标。严格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规范了司法所名称、标识、标牌,健全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制度及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文明用语、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每日工作去向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为基层司法所配置了开展业务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施和现代化设备设施,满足了办公需求。扎实开展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和培育“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活动,申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枫桥式调解组织”7个,“枫桥式人民调解员”8个,提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肃南、法治肃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个,创建率50%,全县8个司法所全部创建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司法所标牌统一悬挂,各类业务档案完整齐全,日常管理依法依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坚持精准高效  实现法律服务全面覆盖

高标准搭建多平台。全面完成了肃南县公共法律服务“1中心8站41点”的实体平台、以政府门户网站法治宣传栏目、微博、微信、手机普法短信服务4个子栏目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形成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分支,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触角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采取较为集中的村以“片”建室、分散且有建室条件的村单独建室、村与村就近联合建室的原则,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实现全覆盖。高质量提供法律服务。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活动,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进入重点行业区域、重点村(社区),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和反映的利益诉求。各司法所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系统及已建10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律师互动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解决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升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水平。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快乐老乡”、“乡村文化旅游艺术节”等节会活动,积极组织调解员深入各农牧村,就群众特别关注的土地承包、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扶贫政策等有关问题,通过现场解答、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解答咨询,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群众对扶贫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近三年来,各司法所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12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310人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好评,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指派19名律师和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全县105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和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目前,已有1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